1954年,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制了一部名为《山间铃响马帮来》的电影,展示民族贸易工作队跋山涉水,运送盐、茶、布料等物资到苗族、哈尼族村寨的情景。民族贸易工作队的到来,打破了“盐巴比金子还贵”的行情,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
在民族村寨收购茶叶
新中国成立前,云南民族地区的商贸活动很不发达,各族群众生活不便,且受层层盘剥之苦。新中国成立后,开展民族贸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云南省委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富有特色的工作。
1952年,云南省委作出规定,民族贸易由政府投资,保证少数民族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及农副土特产品的组织收购。对供应少数民族地区的商品,遵循“不赚不赔、有赚有赔、以赚补赔”的原则,采取优惠和照顾的商品贸易政策,对部分商品实行价格补贴。随后,边疆各县陆续成立了民族贸易公司、民族贸易小组等民贸机构。
云南盐务管理局芒市分销处组织开展食盐分销
民贸队员不辞辛劳、不畏偏远,人背马驮各类商品,深入各民族村寨销售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收购农副土特产品。由于价格公道合理,各族群众吃上了低价的盐、茶,用上了新式铁制农具,过去无人问津的土特产品换来了收入。民贸机构还根据各族群众的喜好和需要组织货源,专门派人前往北京、上海等地购买和定制物美价廉的商品。同时,民贸队员将开展贸易与发展生产结合起来,指导各民族群众使用新式农具,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发展农业生产。民族群众把这样的情景写进歌里:“开采歌声四起,万宝滚滚下山,满山果木药材,家家副业增收。”民族贸易在推动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显著作用,被称作民族地区经济工作的“敲门砖”。
在流动贸易不断扩展的基础上,民贸机构进一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固定地点的物资交流会,依旧采取优惠和照顾的商品贸易政策,使各民族群众生活愈加方便。福贡县的民族群众用歌声抒发内心喜悦:“腾冲的刀子这里有,兰坪的盐巴吃不完,要啥有啥最方便!”
民族贸易不仅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生产发展,还将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加强了民族团结,在边疆民族地区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赵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