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2月21日,县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干部职工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提出落实“四项举措”,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以集中学习、自我学习、交流研讨、实地参观等多样形式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在全县带头学史用史。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条例》贯彻落实,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工作实践中自觉遵守,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推进党史宣传教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走深走实,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立完善勐腊县区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队伍人才信息库,为贯彻《条例》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库资源。
通过学习,勐腊县委党史研究室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信念,不断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勐腊县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