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4-12-31 15:31 来源:云南党史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承载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多项任务。《决定》多处涉及党史工作,比如,提出要在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基础上贯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提出要倡导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提出要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等。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不少改革任务,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都有相应的体现。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可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保障。对于党史工作部门而言,我们一定要以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重要抓手,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 、深入把握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是具有理论品格的政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在党的理论探索史中地位十分重要。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有利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普及、深入人心,有利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凝心铸魂,打牢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意义。过去、现在和未来是相通的。中国共产党被称为“史上最强创业团队”,1921年树起党旗,1927年立起人民军队的军旗,1949年升起新中国的国旗,执政75年来让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自身也从仅有50余人的小党发展成为拥有99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历史,可以证明党的领导地位形成的历史必然性、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通过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性。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可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具有重大意义。党史工作因党而立、为党而生,党史学习教育就是在为党“传经布道”,关系到党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关系到人民会不会爱党、为党、护党。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传播,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举措。
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是高度重视思想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瞿秋白、毛泽东等都曾亲自编写过党史著作,邓小平主持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建中的分量和地位越来越重。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就是在执行规范、传承经验,推动党的思想建设乃至全盘建设。目前党史学习教育已经转入常态化轨道,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成为学习教育深化、实化、长期化的重要保障。
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开辟党史和文献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每一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会有力推动相关领域和各方面的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出台,办了党史系统多年来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解决了不少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提升了党史工作的地位作用,拓展了党史事业的发展空间,为党史工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标志着党史事业进入了一个“东风劲吹、盛世可为”的新的发展阶段。

二 、深刻认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的改革要求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的不少具体规定,深度契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和具体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规定,要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学习理论是认同理论的基础,认同理论是坚持指导思想的前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是一部高位阶的专项党内法规,在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当中,其位阶仅次于党章和准则。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就是要贯彻党在自身历史研究、编撰、宣传、教育、学习领域的全面规定,为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提供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提出,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和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2]这可以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供极大助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六条原则。《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提出,要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宝贵经验,是党的百年奋斗宝贵经验的“子集”,百年奋斗宝贵经验则是涵盖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宝贵经验的“全集”,都需要在改革过程中加以总结和运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提出,学习教育的目标是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要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加强和改进教育引导方式,推动青少年树立正确党史观和正确历史观,是立德树人的重要手段,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规定,要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党史既是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阵地,也是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教育资源。要通过改革,优化传播内容,保障正史牢牢占领传播阵地,引导全社会的正信正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提出,要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和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增进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革命文化的把握和认知,努力增强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我们要深化改革,站在不断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的高度,突出党史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的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建立在深厚的历史自信根基之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改革中必须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提出,要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新时代以来,改革进入了深水区,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正确的奋斗姿态,闯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激流险滩。

三、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从宏观上看要做到三点。
一是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同党中央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大局联系起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一定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尤其是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记录和传播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蒙古实践;一定要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研究、记录和传播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篇章;一定要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保持党史工作的正确方向,研究、记录和传播好为党立史、为党传史宏大事业的内蒙古进程。
二是要保证持之以恒,聚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级党组织和党史专职部门等一定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党史格局;一定要实化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形有感有效;一定要着力解决庸俗化、娱乐化、误读、歪曲党史等突出问题,彰显党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积极培树正确的党史观;一定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运用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的“罚则”,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要始终志存高远,锚定推动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存史、资政、育人,党史部门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必须抢抓党中央重视、党内外关心的历史机遇,主动担当,积极有为。党史部门一定要抓好自身学习宣传,先行一步,学深一层,发挥专业优势,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一定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党史部门与其他战线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业、步调一致;一定要形成上下工作的合力,加强上级党史部门对下级党史部门的指导,推动全国各级党史部门工作形成“一盘棋”。
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实践中要明确五点。
一是要明确党史学习教育的范围。我们既要做到覆盖全党,面向社会,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又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
二是要明确党史学习教育的路径。我们要采用自学和组织学习两种方式,注重用好学校思政课、红色资源、重大主题宣传、书报影视媒介和文学艺术形式,以及互联网技术新媒体手段、精神文明建设平台等载体。
三是要明确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责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前提下,党史部门要和宣传部门、组织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还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基层党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直接责任。
四是要明确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保障。在组织保障上,党史部门要发挥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工作规划,推进具体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部门提供资料支持。在人才保障上,党史部门要建设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培养优秀的、年轻的、有影响的研究人才和宣讲人才,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作用。在纪律保障上,党史部门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的关系,反对错误思潮,抵制丑化歪曲,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在经费保障上,党史部门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是要明确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监督措施,主要是实现“三纳入一评估”。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在改革精神指引下不断改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作者:杜轶鑫(内蒙古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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