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
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23 18:26 来源:云南党史网

2月21日,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谢永生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党史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一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通过召开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室务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逐章逐条逐项学,紧密联系实际学,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三要担负党史学习教育职责使命,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通过《普洱红色印记》广播节目、党史宣讲“七进”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持续推进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四要努力提升服务党史学习教育的能力和本领,持续推行“一年一人一文一书一讲”“党建引领资料联征、作品联编联审”等工作机制,开展“我为大家讲堂课”读书学习活动,提升修史、编志、研究、宣讲的能力,建强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的好骨干队伍,努力推动新时代普洱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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