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省委党史研究室二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杨林兴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认真领会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造云南党史精品力作、推动云南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杨林兴主任对党支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支部要组织好党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二是要严格执行。党支部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把党史学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作为党史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和带动者。三是要提升业务能力。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做好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
(供稿:赵妍 审核:张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