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
毛泽东对云南农业合作化的三个按语
发布时间:2023-12-22 18:59 来源:云南党史网

 

通过把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党的一贯主张。在新中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实现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解决农业合作化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毛泽东亲自主编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这是一部重要的历史文献,被称为“合作化运动百科全书”。全书共收集各地材料176篇,94万余字,1956年1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名义,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仅中文版就发行了152万册。这部书汇集了全党办合作社的经验和智慧,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对社会主义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基本指导思想,其中一些按语的内容不仅在当时起到了重要作用,即使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依然有着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毛泽东倾注了极大的热情编辑这部书。他亲自为此书写过两篇序言,为其中104篇文章写了按语,并把全书按问题作了47类的分类索引。为了体现各地特色和便于相互借鉴,书稿涉及全国各省区。其中,1955年,云南省委根据全省所报合作化运动总结材料,选取了大理、楚雄、西畴、马龙、富民等5县的材料上报中央,经毛泽东修订后选入。按照书稿所作分类索引,云南所选报告《一个混乱的合作社整顿好了》为第七类,类别是工作薄弱地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耕牛问题》《牲畜放牧问题》《富民县的耕牛问题》等3篇为第十三类,类别是处理社员私有的牲畜;《副业问题》为第十九类,类别是发展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多部门经济。其中,毛泽东为《一个混乱的合作社整顿好了》《副业问题》《富民县的耕牛问题》等3篇报告材料题写了按语。

对《一个混乱的合作社整顿好了》的按语

《一个混乱的合作社整顿好了》这篇文章由文山专区中共西畴县委形成,最早登载于云南《农村工作通报》第111期,是当时对工作薄弱合作社整顿的一个范例。

1954年,按照中央要求,云南开始重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文山西畴县的戈木乡被列为初级农业合作社试点。由于缺乏办社经验,片面仓促完成建社任务,戈木乡仅10天就建立起东升农业生产合作社。建成之后的合作社出现生产无人负责、没有生产计划、劳动报酬不合理、社员积极性不高等混乱现象,社员丧失了对合作社的信心,有的退社,有的卖零工另谋出路。农业合作的优越性得不到体现,东升合作社被地委通报为薄弱社。

为解决工作薄弱的问题,西畴县委书记苏复根据要求,带队到东升社蹲点开展工作。工作队一是加强领导,帮助乡党支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挥党员骨干在合作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以诚恳的态度对社员检讨工作的不足,充分宣传党的合作化政策和粮食政策。三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从抓好生产入手,解决缺少生产资料等实际问题,把抓好生产与巩固合作社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社员生产热情高涨,大家通力合作,全社3天就种完苞谷,撒完了秧,犁完了板田,发展生产与合作社巩固互为推进,社员亲身体会到了合作生产的优越性。

反映这一案例的报告材料《一个混乱的合作社整顿好了》被收录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毛泽东为这篇文章写了按语:“这个材料指出了一个真理,就是任何情况混乱的合作社,都是可以整理的。因为加入合作社的都是劳动农民,不管他们各个阶层之间意见怎样不合,总是可以说清楚的。有些合作社,在一个时期内,确是混乱的,唯一的原因就是得不到党的领导,党没有向群众讲明自己的政策和办法。‘我们知道办社是好事情。但是办起社来,县委、区委、支部都不管我们了。恐怕是嫌我们寨子穷,吃不好,住不好,才不到我们社里来。’所谓混乱,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这样一个原因。得不到党的领导,当然就要混乱。领导一加上去,混乱就会立刻停止。这个材料又提出了一个在落后乡村是否可以建立合作社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本文作者所说的这个合作社,就是处在一个落后村。全国约有百分之五的落后乡村,我们应当都去建立合作社,就在建社的斗争中去消灭这些地方的落后状态。”

毛泽东对东升社总结报告的按语,明确指出了要建设合作社,要消灭落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关键的就是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按语对推进云南乃至全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指明了方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发行后,文山专、县、区、乡立即组织学习。其中对东升社的批语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建社热情,进一步推动了文山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随着各地建社经验的不断丰富,建社措施的不断完善,全省形成了群众集体申请入社的现象。1956年,云南和全国同步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重温毛泽东的重要批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仍旧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的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对《副业问题》的按语

《副业问题》这篇文章是马龙县(今曲靖市马龙区)开展以农业为中心的多种经营的调研报告,最早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改名为《副业问题》登载于云南《农村工作通报》第101期,后经毛泽东修改后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

1952年,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结束,马龙县委遵照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决议(草案)》精神,认真引导,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逐步发展互助生产。1954年,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进一步发展,县委派出工作组,在杨官田乡试办“红旗”(长冲村)和“前进”(杨官田)两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又在10个乡试办了38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些生产合作社积极发展副业,其种类涉及养殖、农产品加工、经济作物种植、运输等多个领域。多样的副业生产使试办的40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力提高,社员收入增长,社会财富增加,初步显示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如试办的红旗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开展了养猪、养羊、烧酒、加工洋芋片等副业生产,社里的剩余劳动力和一些老弱社员都找到了劳动出路。他们说:“过去我们这些人只能吃闲饭,现在参加了合作社,也能够做活计了。”

为认真总结农业合作化开展后的典型经验,当时主持马龙县互助合作部工作的张兴华同志深入调研,写成了《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调研报告,作为马龙县的总结材料上报地委和省委农村工作部。要把副业搞活,资金问题是关键,在报告中,作者介绍了马龙县副业的资金筹集来源。一是发挥劳动潜在力,利用农闲和剩余劳动力从事各种经营,在逐步发展副业生产的基础上积累资金;二是社员缴纳股份基金;三是发动社员自由投资,把社员的闲散资金投入副业生产,以后还本支付一定利息;四是将原互助组的公有财产折价入社,作为副业生产的本钱;五是合作社工具出租。最后,作者总结到:马龙副业做得好,最重要的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山区和半山区土地潜力大、适合多种经营的特点,因地制宜、因社制宜地制定了副业生产计划。

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毛泽东共写了104条按语,其中关于马龙《副业问题》的就有3条。第1条是在报告开篇,毛泽东题写:“此件说副业比较全面,并且是就一个县几十个农村生产合作社的副业问题说的,作者对这个县的副业问题作了总结性的叙述。建议各县也做出这一方面的总结。”第2条是在报告“例如松溪坡村第八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个社员不能从事农业劳动,就让他外出帮助群众阉猪,按他收入的多少评给工分”后,毛泽东题写:“此类劳动不必勉强统一,仍旧可以由他自己进行。”第3条是在报告中“例如缪家田村第三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两个社员会做木工,去帮助政府盖房子,按农业劳动最高标准分评给工分,并且从他们的收入项下再适当地拨给一部分款给他们,以照顾他们的技术”。按语说:“这种照顾,又应按各人的技术高低,收入多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样更刺激劳动积极性。”

毛泽东对马龙县总结副业生产的《副业问题》一文所作的按语,明确了当时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应当适当从事多种经营,也表明了他对因地因时发展农村经济的观点,这一观点对之后农村和农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马龙人民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批示,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副业生产的发展。

对《富民县的耕牛问题》的按语

《富民县的耕牛问题》这篇总结材料是富民县委生产合作部对全县耕牛问题进行调研的研究报告,原登载于云南《农村工作通报》第118期。

耕牛是当时农村农业生产的主要动力。富民县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建社初期,在处理耕牛问题上,没有正确执行自愿互利政策,脱离了群众的觉悟水平,影响了贫农、中农的团结和牲畜的保护、繁殖,致使全县买进的129头耕牛,只卖出了86头,死了123头,有可能危及以后的农业生产。面对这种情况,富民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本县实际,采取耕牛“私有租用”原则,制定耕牛的租金、饲料、管理和使用四个方面的政策,制定了具体解决耕牛问题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了全县90个合作社的耕牛问题。

毛泽东对此文的按语是:“这一篇较长,文字上也有缺点。但是作者以很大的热情研究了一个整县的耕牛的情况,政策观点也是对的。因此,收录了这一篇。”在关于耕牛使用问题上,文中写道:“社员向外出卖的牛工报酬,应该归私人所有;但是李朝华社将私人卖得的牛工,全部缴给社里,这实质上就是耕牛充公。大石坝社也规定专利的牛工应当一律归社,作为补助困难户之用,秋后赔还。群众反映,这样做‘太偏心了’‘卡’得过死。现在正在纠正中。”文后,毛泽东题写按语:“扶助困难户应当从社会救济费或者贫农合作基金中解决,不应当剥夺有牛户的利益。”这一按语明确了社员可以通过自己拥有的生产工具获得合法收益,合作社对困难群体的扶助不应侵害群众利益。这一观点表明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的思想,直至今天,这一思想仍然是我们工作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作者:何燕 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版权所有 云南网 制作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