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档案记载,抗战时期云南的霍乱疫情“猖獗程度,为空前所有”。云南人民付出巨大努力,积极展开与霍乱的斗争,据《续云南通志长篇》记载,1939~1944年,云南共进行霍乱疫苗注射1559735人次,为病家消毒4462次,对井水消毒42821次,饮水消毒103890次,分发抗疫宣传品222314份,举办防疫演讲4888次,举行卫生运动102次,参与人数达171907人次。这6年间,全省同心协力,经过积极的抗疫、防疫斗争,逐渐控制了霍乱疫情。
勠力同心抗击霍乱
1942年,又一次势头更加凶猛的霍乱疫情传入,并沿滇西公路交通线向省会昆明迅速蔓延,全省58个县和昆明市笼罩在霍乱疫情中,云南本地居民和从境外撤回的侨胞、军人有4万人感染,不少人病亡。1942年,云南省临时参议会议长李鸿祥、副议长赵钟奇在紧急向省政府提交的咨中称:“近来云南地方发生真性霍乱,得病时上吐下泻,死亡最速,在此十日内,小龙甸村死亡已达三十余人”。这份档案资料,仅是反映了一个乡村的局部疫情,而全省面对的是更加严峻的疫情。为了应对和控制这次霍乱疫情,云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设置临时机构统筹防疫工作。1942年6月23日,由全省卫生实验处与昆明县府会商,邀请中国红十字会昆明办事处、省立昆华医院、救侨委员会等机关、学校、医院、报社共29家单位,成立“昆明临时医疗防疫委员会”,统筹安排所有机关、学校、医院的人力、设备、器材、药品,统一进行抗疫、防疫工作。公路交通方面,在昆明东火车站、东汽车站和碧鸡关等各个入昆要口设立检疫站,由宪兵、警察和中国陆军总部卫生处专家协助检疫工作。航空方面,由省政府电请中国航空公司,对各地来昆旅客严格实行凭霍乱注射证售票办法。自7月份起,云南省政府向各医院、诊所分发霍乱疫苗,扩大市民免费注射范围。同时由云南大学医学院、陆军军医第二分校、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昆明市医院护训班学生和红十字会,组成29个防疫注射队,深入昆明市8个区和疫区各县乡,为84万民众免费注射疫苗。此外,省政府还要求发现霍乱区域的医务人员要扩大防治范围,并布置全省卫生实验处秘密调查市内霍乱治疗药品储存量及生产能力,必要时强制限价供应。
设立隔离病院。将昆明市立医院改为霍乱隔离病院,同时在西站外和云南大学医学院校产西郊八公里处的渔街子,建立100个病床的简易隔离所,尽力收治霍乱患者。同时要求各检疫站,如发现疑似霍乱病例,立即送临时救济医院暂行隔离。
组建巡回医疗队。由全省卫生实验处、滇缅路卫生处和昆华医院等单位,组成巡回医疗队,对入境侨胞进行检查,安排感染者到各招待所进行免费治疗。
开展卫生运动。为改变民众的不良生活习惯,有关机关从8月1日至22日,联合举行“清洁卫生竞赛运动”,进行大扫除,范围包括昆明市内街巷、公厕、公共场所及住宅。为集中处理居民垃圾防止病菌传染,规定从1942年7月15日起,昆明市实行街巷清洁按户收运垃圾办法。
加强防疫宣传。全省卫生实验处陆续组织在街头张贴标语,并把宣传材料送到各影院、戏院播放。同时,聘请医学卫生专家在昆明广播电台播讲防疫常识共计946次。
管制食品售卖。为防止霍乱病菌通过饮食传染,必须管制生冷食品的销售。昆明临时医疗防疫委员会采取措施,将“木瓜粉、荷兰水、酸梅汤及未经化验的汽水、冰淇淋、米线、凉粉、凉面”等昆明市民至今仍然非常熟悉的生冷饮食,列入禁售食品范围。
历史档案显示,由云南省政府主导,军民共同参与,专业医疗队伍和民众预防相结合的抗疫斗争,经过艰苦努力,终于控制了霍乱疫情。其中,各级医护人员更是在抗疫防疫中“勠力从公,焚膏继晷”,成绩斐然。1942年,云南省政府对昆明市医院和医生给予明令嘉奖。
初步形成防疫体系
云南开展霍乱抗疫、防疫斗争时,正是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的时刻,云南“以一隅而荷天下之重任”,物力财力严重不足,因此这场霍乱战疫显得格外艰难。但正是在这样艰难的抗疫、防疫中,云南逐步建立、完善了霍乱防疫体系,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从1938年至1944年云南省政府颁发的《实施防疫注射应遵循事项》《三十二年防制霍乱纲要》等一系列文献中,可以了解到当时的一些防疫措施。
疫苗注射制度。云南“举行普遍霍乱疫苗注射”制度,强硬实施“预防霍乱注射发给证书”措施。夏季是霍乱病的高发期,云南省政府从1938年开始,规定每年4月15日起至8月底止,进行霍乱疫苗注射,由全省卫生实验处督导各级卫生事务所组织防疫队为民众普遍注射,或委托各公私医疗机关免费为市民注射。学校、机关等团体注射人数在20人以上的,则派医师前往办理。各乡镇则由巡回医疗队进行注射。如有逃避注射者,经省会警察局或各县政府调查后予以强制注射。
检疫和隔离治疗制度。沿交通线在全省各边境要冲设置防疫站,办理交通检疫,凡省内来往旅客,未经霍乱预防注射领有注射证者,一律禁止通行,乘车者不准购买车票;外来旅客无各省卫生机关之预防注射证者或复经注射,不准入境,各界官民均应接受检查,不得违抗。规定各县卫生院要事先准备隔离场所,如发现经检验确诊为霍乱第1例或5日内同一地区陆续发现疑似霍乱5例以上时,邻近卫生院要立即向当地军警及交通机关通报疫情。如发现类似霍乱病人,由该患者家属、邻居暨当地保甲长于24小时内报告,昆明以外地区病例由当地卫生院所进行隔离治疗,昆明市病例由隔离医院负责收治。霍乱患者入院应遵守医院之规则,非经许可,不准出入。
疫情报告制度。规定对疫情实行电告和每10天的旬报。如发现检验确诊为霍乱第1例或5日内同一地区陆续发现疑似霍乱5例以上及疫情严重时,可电告,并说明是否经检验确诊或疑似情况。各医疗机构每日填报《霍乱人数逐日报告表》,每旬发现的霍乱病例及死亡数目,须按旬填报《霍乱旬报表》。对防疫情况,也采取旬报制,如各卫生院负责办理预防注射的工作情况,须按旬填报《预防霍乱工作旬报表》。各县派人深入乡镇进行巡回防疫注射的情况,也要求按旬报送,直至预防注射工作结束。
环境卫生制度。每年由各县卫生院所联合当地警察局,组织“饮水消毒队”对公井、河流之汲水相关地点和水缸进行消毒,严禁在规定之汲水地点洗濯衣物,以免污染水源。遇到霍乱流行时,组织“家庭消毒队”对病家及粪便池进行消毒。每年自4月1日至9月底,严禁售卖冷盘、凉粉、凉面及其他生冷食品,已剖开或用生水洒过之瓜果也在禁售之列。
卫生宣传教育制度。各地卫生院所在每年的6月5日,与当地有关单位合作开展夏令“卫生宣传周”活动。根据档案记载可知,宣传重点内容是:“1、打霍乱预防针,2、饮水须煮沸,3、不要食生冷,4、饮用水消毒法,5、简易防蝇法,6、霍乱患者吐泻物及污物消毒法”。除此之外,还广为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夏令卫生宣传传单。
抗战时期,云南通过逐步探索和努力,初步建立起霍乱防控体系,控制了霍乱疫情。据档案记载,1941年云南省政府的训令中提到:“查霍乱疫病为害甚烈,本省二十七、二十八年夏季发生霍乱,系藉公路交通蔓延而入,幸防得力,旋即扑灭。二十九年夏季惩前毖后,提早办理预防霍乱注射,并于省会及边境衡要地方设置防疫站,实施检查来往车辆及旅客,霍乱得未发生。”
在抗日战争时期,云南的霍乱疫情防控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是通过历史档案也能看到,受当时政治状况、社会环境、技术水平等因素所限,全省社会治理能力仍然普遍低下,加之民众陈旧的习俗和理念,严重制约了政府霍乱疫情的防治,增加了防控困难。但正是在各方面的艰难环境中,云南的近代公共防疫体系得到逐步建立和发展。
作者:殷俊燕 梁屹峰 云南省档案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