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委审议通过《关于切实加强丽江地方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称《实施意见》的文件,会议要求,全市党史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丽江市2016—2020年党史工作规划》和《关于切实加强丽江地方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努力完成“十三五”时期丽江党史工作任务。
为结合丽江实际起草好文件,丽江市委党史研究室深入各县(区)史志办进行调研,听取了各县(区)史志办意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广局、市编办等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史志办发布《实施意见》征求稿,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后,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审查,提请市委会议审议。
这次《实施意见》“将党史工作列为党建考核和意识形态考核”、“党史专题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加强党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等内容写入文件,从提高认识,切实把地方党史工作摆上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聚焦主业,充分发挥好党史工作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地方党史工作机制;加强党史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党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扎实推进全市各项党史工作,更好地完成党史部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丽江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