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发展成果,是市委、市政府为市民谋福利、为昆明谋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心愿,全室干部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分力、增一分光。为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此,我们倡议:
坚定信念,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信念,遵守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职业操守,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道德素养,努力做明荣辱扬正气的楷模。
自觉行动,做文明言行的践行者。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文明现象,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言语文明,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文明观看各类演出、比赛。旅游时遵守秩序,不大声喧哗、不排队加塞、不乱涂乱画。
身体力行,做家庭美德的传承者。倡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
热心公益,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者。全室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社会风尚。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我们一起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使春城更宜居美丽、社会更和谐美好,人民更幸福安康!
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委员会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