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类歌曲:或是诞生于烈烈硝烟中的铿锵战歌,或是传承于悠悠岁月中的民族礼赞;它每每在重大场合庄严响起宣示国家尊严,也见证着体育赛场上王者的风采……从稚童到老翁,人人会唱。每个音符都令人心潮澎湃。
这是国歌。
国歌不仅仅是一首歌,国歌的背后是国格。每个国家的国歌都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史诗。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的缩影,也是一个国家民族气质和精神面貌的综合体现。它凝聚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斗志,也代表着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朽的文化传承。透视国歌,能从中看出一个国家文明的底蕴和民族品格。
有的国歌诞生后传唱至今;有的国歌见证了时代风云变迁而几经改易;有的国歌出自名人之手;有的国歌作者原本籍籍无名,因为创作了国歌而名载史册。
许多国家的国歌慷慨激昂,赞美本国的光荣历史和锦绣河山,歌颂传统文化、风俗生活、宗教信仰和民族性格等。瑞典国歌《你古老,你自由》,澳大利亚国歌《前进,美丽的澳大利亚》……单从这些国歌的名字都能体会出深深的自豪感。
国歌以其巨大的精神感染力、民族感召力和艺术震撼力激发出人们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旋律各异,歌词不同,但在每个人心中,祖国的国歌都是最美的。不论何时何地,唱起它都热血沸腾。1956年,菲德尔·卡斯特罗率部乘坐“格拉玛号”游艇返回古巴——“我们出海后,第一件事就是唱国歌,这是我一生中少有的感到最高兴的时刻,因为我们正向古巴前进。”
一些国歌诞生于战火硝烟的特殊环境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更增添了此类国歌气势恢宏、大气磅礴的精神气质。当社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有人可能会觉得那些战争年代诞生的国歌“不合时宜”、应该改编,但不应忘记,正是这种歌曲在历史上激励将士们奋不顾身地奔赴前线。《马赛曲》虽然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但至今作为法国国歌的地位仍无可取代。
我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原是1935年拍摄的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它诞生于民族救亡的危急关头,是一首鼓舞了无数中华儿女的壮歌。“闻其声者,莫不油然而兴爱国之思,庄严而宏志士之气,毅然而同趣于共同之鹄的。”新中国成立伊始,遴选国歌,这首歌当选。当时也有意见认为,应当修改部分歌词。但最终经过讨论,保留原歌词而不加修改,正是为了唤起人民回想共和国创建过程中的艰难忧患,鼓舞人民发扬爱国热情,把革命事业进行到底。
烽烟已远,但那些经历过血与火的淬炼洗礼而发出的振聋发聩的呐喊,具有跨时代的价值,通过国歌穿越而来,清音永驻,继续传递着生生不息的力量,激励着今人居安思危努力奋斗,永远不能失去紧迫感和精气神。
国歌象征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各国对国歌的神圣和庄严都高度重视。2002年法国杯足球赛时就曾发生过来自科西嘉的球迷“嘘”《马赛曲》而导致时任法国总统希拉克愤然离席的事件。为了捍卫国歌尊严,不少国家或将国歌单独立法,或与国旗、国徽等共同立法,或通过一些其他形式规范国歌的奏唱、使用等行为。很多国家也很重视国歌的教化功能,将国歌教育视为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通过提高人们对国歌的准确认识,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久前对国歌法草案进行了初审。可以期待,我国的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也将拥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国歌的奏唱、使用等行为,将使依法爱护国歌、尊重国歌的理念更深入人心,维护国家庄严。
爱国,从爱国歌做起吧!
《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14日 23 版)
人民日报新论:用法律维护国歌的尊严和权威
李忠
以法律的形式对国歌的使用予以规范,明确一些禁止行为,情节恶劣的予以处罚,正是为了唤起公民内心朴素的爱国情感。
国歌被誉为国家的第一声音,需要每一个公民用心去呵护。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国歌法草案进行了初审。草案明确了七类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明确了国歌奏唱的礼仪,同时规定了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等负面清单,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激发人们的爱国报国情感、增进民族自豪感凝聚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国歌与国旗、国徽是最重要的标识符号。据不完全统计,世界各国中,宪法里规定国歌的有51个国家,其中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制定了专门的国歌法。我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对于凝聚中国人民砥砺奋进、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精神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国歌的宪法地位,直到2004年修改宪法时才得以确立。
对于国歌的奏唱和使用,之前出台过两个文件,但都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行为约束力不够。社会生活中,国歌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人把国歌当成会议、舞会、促销活动热闹曲,一些人在国歌奏唱时随意走动、嬉笑打闹,一些人把国歌设置为手机铃声、游戏背景音乐。因此,参照国旗法、国徽法的体例,制定一部专门的国歌法,显得极其必要而紧迫。
我国的歌曲成千上万,但国歌与众不同,她是最优美、最动听的旋律,代表中国、代表中华民族,值得永远尊崇、世代传唱。除了规范公共场所和一些仪式性场合的国歌使用,还应该加强国歌的宣传普及。草案规定,国歌列入全日制小学一年级音乐课教材;全日制中学、小学应当将国歌歌词和曲谱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这对当代的年轻人体会理解中华民族苦难深重的坎坷历史、中华先烈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十分必要。据报道,前不久贵州遵义一名小学生正冒雨奔向教室,跑到操场中央听到国歌响起,立刻伫立风雨中面向国旗敬礼直到国歌结束,上演了一个人的升旗仪式。以法律的形式对国歌的使用予以规范,正是为了唤起公民内心朴素的爱国情感。
维护国歌的尊严和权威,内心认同是核心,但法律规范同样不可或缺。有关国歌的立法,一般都不会放任危害国歌的行为。比如,在乌克兰,亵渎国歌将被判处3年监禁。德国没有国歌法,对于侮辱国旗、国歌等国家象征的行为,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予以惩处。明确一些禁止行为,情节恶劣的予以处罚,也是为了防止破窗效应,敦促每一位公民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国歌。
鲁迅说过,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一旦听到激越雄浑的国歌声,我们都应集聚在这新长征的号角之下,携起手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蓄力量。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来源:《人民日报》(2017年07月05日 05 版)
光明日报:为国歌立法有利于弘扬爱国精神
李思辉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关于国歌法的法律案拟于今年6月初审。这意味着,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将有一部专门的法律。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义勇军进行曲》是“誓与国家共存亡”的冲锋号;和平年代,国歌是“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进行曲;在奥运会夺冠等国际场合,国歌是炎黄子孙共同的心声。国歌是一首歌,唱出了中华儿女的不屈和抗争;国歌又不只是一首歌,它奏响的是整个社会团结奋进的鼓点,凝聚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气神。
为国歌立法,是对国歌尊严的维护。时下的某些场合,国歌缺乏统一规范。社会上流行的国歌版本有十余种之多,即便是专业的演奏家,也未必答得出它的演奏标准,更遑论大众了。除此之外,个别娱乐化国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随意篡改国歌歌词,奏唱国歌时嬉笑打闹,甚至在某些婚丧嫁娶、舞会联谊等娱乐或商业活动中,滥用国歌。凡此种种,本质上都是对国歌的不敬。通过立法,规范国歌的使用,制止不严肃的国歌奏唱现象和其他有损国歌尊严的行为,非常必要。
为国歌立法,更是一种对深藏于中华儿女灵魂深处民族情感的确认。国歌的创作背景正当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之忧的时刻,仔细聆听,国歌里有“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节操,有“余虽不在位,当与国共存亡”的气魄,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有“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壮烈,中华民族五千年不屈的气节精神、为国为民粉身碎骨的血性,都在其中。
曾有人议论,战争年代的歌曲不适合现今,应修改歌词或另选国歌,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战火硝烟虽已远去,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那个“最危险的时候”,永远不能失去民族振兴的紧迫感,永远不能泯灭奋进的精气神。“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不是轻视生命,而是以牺牲保护更多生命、保存民族之根。“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揭示了国歌表达的是抵御侵略的奋起,本质上是珍爱生命、崇尚和平。继2004年全国人大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宪法》后,此次又将专门为其立法,就是对国歌跨时代价值的清晰表达。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国歌旋律是激昂振奋的,它奏响的是一个饱受苦难的东方大国奋发图强的旋律,呼应的是一个唯一不曾断代的世界古老文明复兴的决心。《义勇军进行曲》所表达的坚忍不屈的民族品格,在任何时代都必须高扬,不断光大。
来源: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10日08:29
人民网评:国歌立法,以“最正确的姿势”对待国家第一声音
文昕雨
继国旗法、国徽法之后,国歌法也加快了立法脚步。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对国歌奏唱、播放、使用等方方面面进行监督管理,再一次点燃了人们对于这段熟悉旋律的热情。
在四年一度的奥运会上,每个奥运健儿的终极梦想,就是让国歌奏响赛场的每一个角落。从激烈的体育竞技到静谧的边关哨所,从偌大的天安门广场到蜂拥的国际外交会场,这一分钟不到的旋律,总是让无数中华儿女潸然泪下、百听不厌。
诞生在战争年代的《义勇军进行曲》,曾是仁人志士们发自心底的呐喊,比共和国的年纪还要大。铿锵有力的词句、雄壮激昂的乐曲,昭示着那个烽火连天、硝烟弥漫的艰苦岁月。当谈起国歌,一位曾经的东北抗联老兵这样说道,“有一次,仗打得眼看就难以支持了,大家唱起《义勇军进行曲》,敌人居然愣住了,我们鼓起了勇气,最终突围成功。”一首歌的力量,在历史的长河中掀起了无数浪花。
时至今日,离真实的“敌人的炮火”似乎开始变得遥远,却闻之依旧能让人热血沸腾。同血腥的战争场面不同的是,如今的我们却要时刻坚守住文化战线和道德底线。随着社会多元化业态的加深,对国歌的篡改、亵渎现象也偶有发生,这不仅是对过往光辉历史的否定,更涉及对国家形象和气质的污蔑。召唤精神层面的回归、剑指伤害爱国情感的行径,成为国歌立法的深刻背景。
环顾世界范围内的国歌就会发现,俄罗斯、日本等早已颁布国歌相关法律。在里约奥运会上,因为组委会工作人员奏错了美国国歌版本,遭到美国国内媒体的“怒斥”。可见,对国歌的珍视与尊重,古今中西概莫能外。
此次国歌法草案,在国歌的国家地位、奏唱场合、形式礼仪和曲谱录音版本上均进行了详细界定,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行为将会被处以拘留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唱不好国歌就违法了”。国歌立法的重点,是号召国民在正式场合对国歌存有敬畏,在使用国歌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参照,保持理所应当的仪式感。无论身处学校的升旗仪式,还是喜迎重要的节日关头,只有个人胸怀对祖国的感情、对历史的敬重、对精神的尊崇,才能用“最正确的姿势”,来聆听或同唱这来自历史的回响、居安思危的冲锋号。
国歌是一首歌,但不止于一首歌,更是国家的第一声音。如果所有人的呐喊汇成一个声音,那一定是“前进!前进!前进!进!”有人曾说,你脚下的土地,就是你的中国,你若光明,中国便不黑暗。同样地,你听到的国歌,也是你的中国,你若澎湃,中国便永远不会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