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沈向兴主持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省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和交流发言。认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我党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的法规利器;是党章党规的细化、具体化,使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使强化问责更具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会议明确,《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作为党史研究部门,必须率先学习,吃透精神,严格落实到位,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责,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条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敬畏之心溶入到血液里,不忘初心,不忘理想信念;把担当精神扛在肩上,明确党员干部的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得担当,担当就要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把问责利器刻在脑海中,把规矩立起来,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行动自觉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变成行动的一部分。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提出问题导向,每个党员要做到人手一本,逐条逐条的学,原原本本地学,认真开展好学习和讨论;组织一次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悟透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观念、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工作方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主动查摆整改,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以各种形式,全面宣传《条例》,深度解读《条例》,面向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宣讲活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担当起来,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省委党史研究室 申 东供稿)